築億開發管理顧問
土地開發潛力評估系統
2026-08-04

權狀寫地目「建」就是建地?地目早就廢了

「我這塊地目是『建』,所以是建地啊。」

這句話在買賣現場出現的頻率極高,而它在民國 106 年之後已經不成立

一、地目等則制度已廢除

依內政部 105 年台內地字第 1050436952 號函,地目等則制度自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起廢除

意思是:

廢除前廢除後(現在)
地目(建、田、旱、林、道…)登記事項之一不再登記、不再更新
舊權狀上的地目有效資訊只是歷史紀錄
判斷能不能蓋參考地目❌ 地目沒有意義

拿一張民國 90 年的權狀,上面寫「建」,那只代表當年的地目登記,不代表現在的管制。

二、真正決定能不能蓋的是這兩欄

現行制度下,一塊地能不能蓋、能蓋多少,看的是兩層

都市土地

層級欄位例子
唯一決定使用分區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、農業區、保護區…

非都市土地

層級欄位例子
第一層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、特定農業區、鄉村區、山坡地保育區、工業區…
第二層使用地類別建蔽容積看這個甲種建築用地、乙種建築用地、丙種、丁種、農牧用地、林業用地…

🩸 最常見的誤判:同樣在「一般農業區」裡,

同一個分區、不同用地類別,命運完全不同——而這兩欄,舊地目通通看不出來。

三、為什麼還是一堆人在講地目

三個原因:

1. 舊權狀還在流通——民國 106 年前的權狀上面就是有地目

2. 「地目建」跟「建築用地」聽起來像同一件事——但一個是廢除的舊制、一個是現行的使用地類別

3. 網路文章沒更新——很多教學文寫於 106 年以前

四、怎麼查現在該看的那兩欄

你手上有能不能判斷能否興建
舊權狀(有地目)❌ 不能
土地謄本⚠️ 部分——謄本標示部的使用分區欄經常空白
地籍圖/都市計畫圖資查詢✅ 可以

實務上最快的方式是用地號直接查:輸入縣市、行政區、地段、地號,系統回傳使用分區(都市土地)或使用分區+使用地類別(非都市土地),以及對應的建蔽率、容積率。

全台 22 縣市都查得到,免費 60 筆/月

👉 輸入地號查現在的分區與用地類別

五、一句話總結

地目是歷史,分區與使用地類別才是現在。
看到「地目建」不要高興太早,看到「地目田」也不要太早放棄——去查現行的分區。

---

延伸閱讀:

本文所述制度以內政部公告及現行法規為準,個案認定請洽當地地政與建管機關。
想知道你手上那塊地能建多大、值多少?
免費查地號(60 筆/月)→看功能與方案
← 看更多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