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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07

危老還是都更?用「基地條件」3 步判斷

多數文章比較這兩條路,只講「危老要 100% 同意、都更可以多數決」。

這句話沒錯,但它不是判斷的起點——因為同意比例是「結果」,不是「條件」。真正決定你走哪條路的,是基地本身

一、先看差異全貌

危老都市更新
法源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都市更新條例
同意門檻全體 100%依法定多數決(比例依情形而異)
基地面積門檻(各縣市規定不同)
建物條件屋齡/耐震/危險等(條例 §3)依各縣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
程序較短較長(審議、權利變換)
申請期限116/5/31(條例 §5 II)無此限制
適合小基地、戶數少、關係單純大基地、戶數多、需多數決推動

🩸 都更的面積門檻各縣市不同,不可套用「多數縣市都是 1000 ㎡」這種說法——要查該縣市的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

二、3 步判斷

第 1 步:戶數與關係

情況建議
單一所有權人、或家族持有、戶數個位數走危老——全體同意做得到,程序快很多
戶數多、有失聯/繼承未辦/意見分歧考慮都更——多數決才推得動

這一步就能篩掉大半案子。如果你連 100% 同意都拿得到,幾乎沒有理由走都更。

第 2 步:基地面積與形狀

情況建議
基地小、不需整合鄰地危老
基地達該縣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、且鄰地有整合可能都更(獎勵通常較高)
基地畸零、需併鄰地才能有效利用兩條路都要評估「併鄰地」的可行性

第 3 步:時間成本

危老都更
從整合到動工相對短相對長(多數案子以年計)
不確定性主要在「有沒有人不同意」主要在審議與權利變換階段

⚠️ 別忽略危老 116/5/31 的申請期限——如果案子拖過那個時點,這條路就不在了。

三、兩個常見誤解

誤解一:「都更獎勵一定比危老高」

不一定。都更的獎勵項目較多、上限較高,但要通過審議;危老獎勵上限較低(基準容積 1.3 倍,或原建築容積 1.15 倍擇高),但確定性較高、時間短

時間也是成本——多兩年的資金與租屋成本,可能吃掉多出來的獎勵。

誤解二:「先試都更,不行再改危老」

兩者的前期投入不同(都更要做更新單元劃定、事業計畫),改道等於部分投入沉沒。建議一開始就依基地條件選定,而不是走一半再換。

四、無論走哪條,第一步都一樣

不管危老或都更,最先要確定的都是同一組數字:

1. 使用分區

2. 基準容積率 ← 所有獎勵都是以它為基數

3. 基地面積

🩸 基準容積搞錯,後面所有試算都是錯的——而且錯誤會被放大,因為獎勵是乘上去的。

這三個數字免費查得到,全台 22 縣市,60 筆/月

👉 查分區與基準容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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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
本文所引法條以查詢日之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版本為準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、同意比例與獎勵額度均依個案及各地方政府規定辦理;本文不構成法律或建築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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